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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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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1 07:5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土地改革的全面开展


  试点乡的土地改革工作结束后,全县的土地改革运动随即展开。

  1950年12月初,中共上虞县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中共浙江省第二次土地改革试点会议精神,认真总结通明乡土地改革试点的经验教训,要求土地改革工作做得更精细、更深入,克服土地改革试点中对敌斗争被动、作风上包办代替等问题,从政治上、经济上彻底摧毁地主阶级,使劳动人民特别是贫雇农真正当家作主。

  为加强土地改革工作的统一领导,县成立土地改革指挥部,县委书记李圣泉任指挥,指挥部下设司法、政策研究组。全县共组织了18个土地改革工作队,深入各区农村全面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全县土地改革运动大体分五步进行。

  第一步是宣传发动。土地改革工作队进驻后,遵照省委关于土地改革工作的指示,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群众。首先召开全乡干部和群众代表大会,宣传党的土地改革意义和政策,揭露封建土地制度的罪恶和不法地主的破坏活动。紧接着土地改革工作队员走村串户,采取访贫问苦、召开诉苦会和座谈会等形式,从思想上、政治上认识土地改革的正义性,动员他们理直气壮地从地主手中夺回土地。在群众阶级觉悟提高的基础上,通过选举农协代表,建立起以贫雇农为核心包括中农在内的农协会,带领农民积极投入土地改革运动,从政治上、组织上为开展土地改革提供重要保证。

  第二步是划分阶级成分。在划分阶级成分时,先划地主,再划富农和其他阶级成分,最后划农民内部的阶级成分。在评定地主、富农和其他阶级成分时,先划清地主与富农的界限、地主与小土地出租者的界限,然后根据土地占有、剥削程度和手段等划分定性,也允许他们自报,由贫雇农民主评议,再由村农民协会或村群众大会通过。划分农民内部阶级成分时,先划出标准户,然后自报与互评相结合,在农民协会会员大会上民主评定。各个成分划定后,最后报乡农民协会审查批准。

  第三步是没收征收。各乡成立没收委员会,村成立没收小组,配备立场坚定、办事公道、掌握政策的贫雇农骨干参加,下分搬运、登记、检查等组。各村根据没收征收对象、居住地点等具体情况,统一安排先后次序,上门执行。对地主分子先责令交出田契和图照,逐块查证,核对亩数;然后,清点应予没收的多余粮食、耕牛、大农具和房屋,贴上封条。对富农出租的土地,按政策规定征收其一部分或全部,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对外籍的小土地出租者超过标准的土地,按政策规定予以征收。

  第四步是合理分配。各乡以村为单位召开分配会议,贯彻农民团结互让、干部大公无私、目的有利生产、方法民主协调、分配公平合理、结果群众满意的原则。在土地分配上,按土地的数量、质量及其位置远近,用抽补调整方法按人分配到户。其他的生产、生活资料,除少量收归公用外,一般根据农户缺乏程度,自报公议,民主评定,进行合理分配。

  第五步是总结评比。以村为单位总结评比土地改革工作积极分子,乡召开表彰大会。随后,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华东军政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十大政策》,掀起农业生产新高潮。

  到1950年12月底,全县基本完成通明、章镇等5个乡镇的土地改革。1951年2月上旬,又基本完成百官、城关、章镇区54个乡镇的土地改革。至4月底,累计完成97个乡镇。余下的乡镇,于6月底基本结束。至此,全县土地改革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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