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好的开头。”随着社区矫正“一对一”帮扶行动的正式启动,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蔡伟才读着志愿者发来的一篇篇平实质朴的走访日记,倍感振奋,“看得出,双方的沟通都还挺顺利,社区服刑人员也在试着敞开心扉。”
这是区司法局尝试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破冰之举”。就在上个月,在区司法局的指导见证下,来自“点亮一盏灯”爱心服务社的10位志愿者和10名社区服刑人员共同签下了“一对一”帮扶协议。按约定,志愿者每月将至少开展一次走访,进行情绪疏导,了解精神状态。不仅如此,早在今年4月,“点亮一盏灯”还开始为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及其家庭给予爱心救助。
社区矫正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
蔡伟才告诉记者,社区矫正,通俗来讲就是“在家服刑,接受社会教育改造”。在我国,相对于传统的监禁矫正,即“坐牢”,社区矫正是个新事物,明文出现在法律中,还是在2008年。它的出现和落地,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宽的一面,其根本目的在于预防犯罪,使罪犯顺利回归社会。
据了解,目前社区矫正主要面向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等犯罪行为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等类型的罪犯。像哺乳期的妇女或身患重疾的罪犯均在此列。截至目前,我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为502人,今年1至6月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25名,解除204名。
蔡伟才说,社区矫正是把服刑人员放在一个相对开放的环境,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除了底线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之外,还包括情绪疏导、心理干预、社会关系修复、困难救助乃至就学就业协调指导等,涉及面相当广,单靠现有的司法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这些年,从国家到地方,都开始对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寄予了莫大的关注和期待。基于此,区司法局也开始在区内物色引入合适的社会力量,尝试拓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困辅助渠道,从而有了与“点亮一盏灯”的第一次合作。
公益力量让司法“柔”起来
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坦言,对社区服刑人员来说,志愿者有着与生俱来的优势,少了司法“压迫”带来的紧张拘谨,多了朋友似的随和亲切,更容易让他们敞开心扉,吐露心声。这也是非常重要的第一步。
志愿者阿步的第一次走访有力地证实了这一点。“当天下雨,她一见到我,就很自然地躲到了我的伞下,还挽住了我的手。”阿步说,王雨的这一举动,很快让彼此的关系变得轻松起来,“聊目前的新工作,说孩子的学习,谈家人的支持,看得出,她对自己目前的状态还比较满意。”临别前,两人又互加了微信。
志愿者叶儿告诉记者,她结对的是一位犯了故意杀人罪的社区服刑人员,田春,之前已经历了3年多的收监。“这一个事件,对她来说是颠覆性的。”叶儿说,大家同为女性,而且年龄相仿,对于田春目前的困惑也特别能理解。她希望通过努力,一步一步帮助田春打开心结,走出困境。
除了“一对一”的帮扶,“点亮一盏灯”的爱心救助也已在路上。蔡伟才告诉记者,有两位犯盗窃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家里都是低保户,其中一位还身有残疾,生活艰难。他们及其背后的家庭,既需要情绪抚慰也需要物质援助,而这也是社会力量可以进入且擅长的地方。
期待更多社会力量的加入
据了解,目前志愿者“一对一”的帮教还处于试水阶段,辐射范围也仅限在百官街道,爱心救助的范围则相对广些。蔡伟才说,从去年到今年,省司法厅针对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接连出台了相关规范和指导意见,各地也在因地制宜,探索各种社会力量的参与方式。
“专业的事找专业的人来做。”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社区矫正工作不仅涉及面广,其中不少对专业要求也比较高,像心理干预和就业培训等。为此,他们计划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同时他们也将通过对前期志愿者实践经验的总结推广,吸纳更多有爱心有专业背景的志愿者加入其中,建立起多渠道、多形式、多内容的社会帮扶体系,为服刑人员安心改造并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就是‘两个八小时’,在形式上也可以不拘一格。”蔡伟才说,按规定,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必须接受教育学习和参加集中劳动的时间不少于八小时。如何让这“两个八个小时”让服刑人员接受起来更有尊严?下一步,区司法局将借助我区丰厚的孝德资源,开设孝德讲堂,并通过探索鼓励服刑人员以参与志愿服务的方式来丰富劳动形式等。
(注:文中王雨、田春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