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会想到《“皇帝”的新装》,可是,于当下环境,发声的那个“天真小男孩”是更多了还是少了呢?
公益是什么?是爱、是希望,是平等、是尊重,是放下成见、是参与,是生命影响生命、是唤醒人性的善,是公共利益...问100个人可能有100种回复。
那么,当我们热议当下的各种公益话题,比如公益“市场化”、“规模化”、“小而美”、“可复制”之时,我们对于公益的理解,是否达成了什么基本共识?想弘扬和传递什么样的理念?最终会落到什么样的事情上来?
难道做公益,仅仅是宣扬对弱者的关怀,志愿精神,倡导团结友爱和人人公益?仅仅是提供服务,让政府来购买?仅仅是与社会创新对接、进行社会影响力投资,和一味追求效率、投入产出比?还有其它什么吗?如果我们不能讲清楚公益及做公益的本质、目的,那关于公益之后这些市场化、规模化的讨论,意义何在?是为怎样的“公益”规模化?
于我而言,如果公益行动,在持续探索社会问题解决方案的路径上,不能着眼于对平等与公正的推动、使每个人享有公平的发展机会和实现有尊严的生活,那这样的公益是不完整的,这样的公益或许是相比实现公益最终目的——推动公共治理,更偏私域的慈善。尽管慈善也在激发人性的爱与善,提升品性,但终究是基于爱的行动或帮助,是富人财富的二次分配,甚至是以善自居——“我行善我做主”的肆意妄为。
我理解的公益,始终指向公共领域,要促成公共领域发生变化,推动国家良治;是强调权利与义务,参与和问责;是作为一个公民、一个团体、国家部门在解决社会问题和推动国家良治上应该承担的责任,不能你任性你说的算,要经得起公众的问责与监督。
提及公益与慈善,我无意比较哪个更好,只是很多人经常把二者搅在一起,简单等同甚至用慈善取代公益,这会阻碍公益发展,容易导致忽略对事物真相和本质更深层次的追问而盲目追求创新、效率;容易因时间、经费限制而妥协,沦为简单回应服务群体的需求,或迎合资方诉求以尽快完成项目等。二者有本质的不同和边界。
举个例子:
你通过个人行善,资助了贫困山区的100个孩子上学。你的行为被发现并感动了中国,更多人因为你关注到贫困孩子并提供资助,使得更多孩子能上学,你的善行推动/唤醒了集体慈善行动。那么,区别来了...
如果这个影响只是停留在继续吸引更多人参与进来提供资助,它始终是慈善的范畴,甚至可能扰乱治理,纵容相关部门不履其责扰乱治理,因为更多个人的帮助,减少了政府相关部门应承担的责任,甚至可能带来纵容相关部门继续不履行其责任的后果。这是一种规模化,但这样的结果,我们想要吗?
而另一种规模化影响,可能是通过慈善行动的影响,倡导更多公众和政府相关部门关注和重视贫困孩子的上学问题,并推动其在治理和回应方式上作出改变,使每个贫困孩子享有其基本的教育权利,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
你想看到和推动哪种结果和改变?公益相比慈善,更偏向公共治理,寻根问底,解决的是一个系统性、制度性的问题。比如对贫困问题的理解和分析,你是认同其根源是权力不均导致的,使得贫困人群没有平等的发展机会,还是认同因为人懒、缺钱、资源环境匮乏导致的,不同的理解决定了不同的应对方式和效果。
对公益从业者自身而言,行动之前,是否对公益有清晰的理解,我们为什么要做?我们对公益理念、最终目标有哪些基本共识和底线原则?
扪心自问——加入进来,是因为内心真正认同公益它有别于政府和企业的独特价值,并志向坚定的为促发社会改变而加入?还是一时兴起地想要助人的冲动加入,还时常把自己沉浸于救世主、指点江山的角色?甚至浑浑噩噩,只是因为公益入门门槛低容易混加入?或借公益之名为个人的名、权、利寻个捷径?
而我们的外部环境,在政策和资源倾斜上,是有利于还是阻碍公益事业的发展,能够为公益从业者提供怎样的支持和保障?《慈善法》的出台,或许是推动中国公益慈善事业法制化进程的一大进步,但却为何不叫《公益法》?如果这是有意把社会组织行为限定在慈善层面,只是提供基本服务和偏私人领域的业务范围而不希望其介入公共治理?我们又将如何坚守与追求公益的本质-促成自由、平等、公正、没有剥削与压迫社会的实现?
我并不排斥公益市场化、规模化的说法,但得建立在理清概念背后对公益价值的表达和清晰的做事(业务)模式基础之上,这样的对话才更顺畅,才能更有效推动公益事业发展吧,如不然,何不退一步?而公益本来就提倡多元的价值主张,难道一定要规模化和小而美之间,做出选择,定要分个非黑即白?
当我们热议“规模化”之时,是否也想到艾滋病感染者们、遭遇暴力人群或那些更边缘人群的处境和“规模化”策略?是否推动歧视少了一些,多元多了一些?当我们执着小而美之时,是否也关注到资源的有效利用,“小而美”经验模式的提炼和推广?
最近重读了《大学》这段话,想起对公益的思考,似乎又多了些启发。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能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大学》
公益之道,不正是如此吗?在于弘扬光明正大的品德,在于弃旧图新、弃恶从善,在于使人达到完美的境界。只有知道为何出发,目标在哪里,才能够志向坚定,志向坚定才能镇静不燥,镇静不燥便能心安理得,心安理得而后能思虑周详,思虑周详便会有所收获。以明确的方向作为行动源头,促进国家良治与个体自由的实现。
而要实现治国、天下平,就需要格物(认识研究事物的本质)、致知(使得自己获得知识)、诚意(意念真诚)、正心(心思端正),而后才能修身(修养品性)、齐家(管理好家庭)、推动国治。内修可独善其身,外治则兼善天下。
公益本身,也是树人、立人,做人的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