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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浏阳古乐的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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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9 09:0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杜衍后裔长塘杜金鉴
开创浏阳古乐的知县


  “浏阳古乐”是目前我国民间现存最完整的古代祭孔音乐,至清末民初,浏阳古乐已经最负盛名,在中国古代音乐史上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曾享有“国乐古礼仅存浏阳”的美誉。2014年12月,湖南浏阳文庙祭孔音乐成功跻身于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浏阳古乐”,始创于清道光年间,道光九年时任浏阳知县的杜金鉴,倡导文庙古乐祭孔祀典,聘任当地监生邱之稑(1781年-1849年)等音乐人士,兴起了浏阳古乐文化运动,由邱之稑等研究演练所创。

  关于“邱之稑”的事迹,不乏史学人士研究,而知县杜金鉴却鲜为人知,经笔者考证有关史料,惊讶地发现这位兴起浏阳古乐文化运动的知县,正是北宋名相杜衍后裔,上虞人!并对“浏阳古乐”的诞生,有着功不可没的贡献。

  杜金鉴,(1770年-1832年),原名杜镐,字武迁,号晓平,又号鸿轩。清代绍兴府会稽县伧塘(今上虞长塘镇长塘村)人,出生于伧塘上埠头杜家台门(后称南海院老杜家),成家立业后分居到伧塘枣树园杜家台门(后称杜家旗杆台门)。

  据《会稽杜氏家谱》记载,长塘杜氏一脉始迁于东关前村,源于嵊州杜氏,系宋代杜衍(北宋仁宗时期宰相,太子太师,封祁国公)之后。杜衍第十三代世孙“乡一公”自剡溪杜家堡(今嵊州杜联村)始迁会稽陈巷村(今上虞东关徐家塘村)。在《会稽杜氏家谱》中,“乡一公”列为会稽杜氏第一世,“乡一公”后裔会稽杜氏第四世“杜敬员”,始迁会稽东浦前村(今上虞东关前村)。杜敬员后裔,会稽杜氏第十二世“杜藩英”于康熙年间始迁伧塘,为长塘杜氏始祖。杜金鉴为杜藩英第四代世孙,排行会稽杜氏第十六世,即杜衍第二十八代世孙。

  《会稽杜氏家谱》还记载:嘉庆五年(1800年)庚申科乡试中,杜金鉴考中恩科举人。受朝廷重用,任清代八旗之一的正蓝旗 “觉罗官学”教习。之后历任湖南东安、新田、浏阳等县知县,“卓异”[注1]候升。道光五年(1825年)乙酉科及道光八年(1828年)戊子科,担任湖南省乡试同考官。

  另据《民国绍兴县志资料第一辑》卷九册,嘉庆五年庚申(举人榜)记载:“杜镐,改名金鉴,会稽人,浏阳县知县”。

  经笔者查考,始于道光三年(1823年),杜金鉴署任浏阳县知县[注2]。

  道光五年(1825年)杜金鉴升任乙酉科湖南乡试同考官,协助主考官翰林院编修张日晸、副考官内阁中书石纶科举选拔。同年(1825年),调任湖南新田县知县。在新田任职期间,杜金鉴为官清廉,拒绝贿赂,勤于听取证言证词,断案公正,公余时间,与本地科举生员讲学不断,随即被提升湖南茶陵州知州。《湖南通志》卷一百八,名宦十七篇;民国版《绍兴县志资料第一辑》人物列传,第十五册,均有佐证记载:“杜金鉴,山阴人[注3],道光初,知湖南新田县,绝苞苴,勤听断,公馀与邑人士讲学不辍,擢知茶陵州”。

  道光七年(1827年),杜金鉴再次担任湖南浏阳县知县。道光八年(1828年)戊子科湖南乡试期间,浏阳知县一职暂由“四川祟庆(现崇州市)监生杨廷升”代理。杜知县再次升任乡试同考官,协助主考官翰林院编修沈兆澐、副主考牛鉴参与乡试监考阅卷工作。

  经二次参与乡试科举选拔工作,加上早期在清代八旗之一的正蓝旗官学府,担任过“觉罗官学”教习的工作经历,杜知县对科举文化有着较深的读书人情感,并深知清朝宫廷非常重视儒家封建礼教,提倡汉文化,也深刻理解习教职业的内涵,对于“尊师重教”传统标志的文庙祭孔祀典,自然是格外的推崇。

  科举选拔工作结束后,回浏阳复职的第二年,即道光九年(1829年),知县杜金鉴在“旧无乐舞”的背景下,决意祀孔兴乐舞,物色音乐人士组织和编练乐舞礼义活动,聘请多名当地乐舞教习,特聘邱之稑为文庙祭孔乐舞总教习,并为邱之稑等教习设立文庙祀典乐舞官署机构——礼乐局。从此,浏阳在总教习邱之稑带领下,组织乐工按照清宫廷乐章令,研制古琴乐器,招聘乐舞学生,组织伴乐练演,开启了为文庙祭孔祀典所需的浏阳古乐研制及伴舞练演等文化运动。

  这一历史事实,史料皆有记载。《浏阳县志·祀典》卷之十,有关文庙祭祀的记载称:“浏阳旧无乐舞,道光九年知县杜,聘邑人邱之稑等教习[注4]”。《浏阳县志·人物》卷十八,关于邱之稑的记载说:“道光九年,知县杜金鉴,聘典文庙乐舞,为设局[注5]。乃案律制器,率众肄习……”

  有了知县的官方支持,经邱之稑对古乐的潜心钻研,浏阳古乐、琴器问鼎于世,浏阳实现了能够按照古乐旧规隆重举行春秋祭孔祀典活动。中国古乐在尊重以孔子儒学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得以延伸和发展。

  之后,邱之稑不负知县杜金鉴慧眼识人之明、鼎力支持之举,继续钻研浏阳古乐,“博采群书,综贯条密,辨认正失”,于1835年撰成《律音汇考》八卷,1840年刊刻《丁祭礼乐备考》三卷,遂成为一代古乐大师,而由知县杜金鉴设立的文庙乐舞官署机构--礼乐局,直到清末民初仍保持着应有的作用。

  知县杜金鉴,湖南多地为官,政绩突出,被荐“卓异”,并列入了《湖南通志》的名宦目录[注6]。“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文献丛刊”之《清代科举人物家传资料汇编》八十八卷关于杜金鉴的记载中提及“‘卓异’ 引见”。

  在弘扬浏阳古乐文化的今天,我们不能淡忘知县杜金鉴当年兴起浏阳古乐文化运动之举,该举不仅起到了“音乐伯乐”识才用才的良好之风,同时开创了古乐文化发展的大好局面。尤其是清宫廷在全国范围内推崇古乐祭孔,却仅在浏阳,而且在这位知县的主政时期才有了很大的推进作用,可见这位“卓异”知县杜金鉴对中国古乐文化做出了相应的贡献,也为长塘古镇增添了一道具有历史意义的光环。

  作者标注

  [注1] :“卓异”,清制,吏部定期考核官吏,文官三年,武官五年,政绩突出,才能优异者称为卓异。

  [注2] :见《浏阳县志》卷之十五,职官,(知县一栏)记载。

  [注3] :绍兴伧塘,列入山阴县及会稽县,均有史书记载。

  [注4] :“聘邑人邱之稑等教习”,此处,“等教习”,说明杜县令聘任了多名教习。

  [注5] :道光九年,知县杜金鉴,聘典文庙乐舞,为设局,此处“典”的含义,为“主管、主持”之意,“设局”,为“设立官署、机构”之意。表达的意思应为:“道光九年,知县杜金鉴,聘(邱)典文庙乐舞,为(邱)设局”,即:杜知县为邱之稑设立了乐舞官署机构。有人认为邱之稑设立了官署机构——礼乐局,则与史志记载原意相背,也不符合情理。

  [注6] :见《湖南通志·名宦十七目录》卷一百八,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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