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叶和土) 春节临近,区慈善总会在开展日常救助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慈善工作联络站,对建国前老党员、革命保护者、城乡低保户、城乡低保边缘户、大病困难家庭、慈善冠名企业特困职工、乡镇(街道)敬老院等10余种困难户进行调查摸底,基本做到“四个清”,即家庭住址清、家庭成员情况清、家庭经济来源清、家庭困难状况清。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经区慈善总会研究,报区领导审批下拨善款。
1月30日,从区慈善总会年度慈善工作会议了解到,2016年以来,区慈善总会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广泛开展助困、助老、助孤、助医、助残、助学、关爱外来建设者子女、义工服务等八大类慈善扶贫帮困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2017年累计资助和扶持善款支出达2090余万元。仅2017年春节,区慈善总会就下拨善款731万元,对近20000名困难群体进行生活补助,使他们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大病医疗救助是区慈善总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去年,区慈善总会秘书处按照《上虞区慈善总会大病救助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大病救助对象抓紧调查、规范手续、及时救助,截至目前,已救助大病对象123人,发放救助金85.82万元。
助学、助孤是慈善总会工作的重头戏,区慈善总会从三方面入手做好助学、助孤工作。一是适当扩大助学范围。经慈善总会与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定,决定将低保边缘户家庭子女列为助学对象,其助学标准大学第一学年每人资助6000元,以后每年资助5000元,直至大学毕业。据统计,2017年共资助历届在读贫困大学生220人,资助金额达89.1万元,资助应届贫困大学生96人,资助金额达47.1万元。两项合计共资助贫困大学生316人,资助金额达136.2万元。二是发放2017年“慈善助学购物券”。按照一孩上学户发券500元、两孩以上上学户800元的标准,一年来共发放“慈善助学购物券”54.52万元,受益家庭达1058户。三是下拨孤儿救助金。根据父母双亡的散居孤儿,或对父母一方亡故,一方下落不明两年以上的事实孤儿,初中三年级前每月救助400元、高中至大学阶段每月救助600元的标准,共发放孤儿救助金16.08万元,受益孤儿24人。
企业支持慈善,慈善反哺企业。去年,在全区第三轮第二年度慈善冠名基金企业中,广泛开展了企业特困职工帮困解难工程。一年来共摸排出特困职工995人,发放救助金99.5万元。平时,常年救助企业特困职工70人,资助金额达46.5万元,解决了企业特困职工的一些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