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者为何 发表于 2016-9-7 11:20:15

上虞日报:依法行善,爱心更放心

曹 平 依法行善,爱心更放心

  今年9月1日,我国首部慈善法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进入了一个依法治善的新时代,必将有力地引领、规范、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上虞也与其他地方一样,慈善事业快速发展。特别是2003年12月上虞成立了慈善总会,在企业募捐、慈善救助和阳光化操作等方面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13年来,慈善总会接收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捐款固定金1.48亿元,救助扶持金等3.13亿元。与此同时,慈善总会积极开展慈善助困、助医、助老、助学、助孤、慈善公益及慈善助困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救助活动,共支出善款2.06亿元,有57万多人次受助。  与此同时,上虞的民间公益组织、慈善组织数目众多,他们在救助困难群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作出了一定的成绩。如影响甚大的“点亮一盏灯”公益组织,一直倡导公众开展助学、助孤、助残等爱心活动,受到区内外人士的广泛赞誉。一些爱心人士扶贫助困,慷慨解囊,在上虞日渐形成了慈善“人人可为,人人乐为”的良好氛围。  慈善法的实施可谓是我国慈善制度建设最新最大的成果。慈善法施行后慈善事业如何依法进行,从而使慈善这一崇高的事业在更广阔的空间更好地发展?公益组织、慈善组织如何更好地开展慈善活动,将会带来什么影响?如何激发广大爱心人士依法行善的积极性,让爱心更放心?这将是有关部门勇于担当、不辱使命,组织实施好慈善法的头等大事,也是广大爱心人士所关注的。  譬如说信息公开,慈善法规定:区分不同主体、不同方式,强制信息公开,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平台,以及违反信息公开义务的法律责任。应该说,信息公开是广大爱心人士或公益组织成员非常关注的问题,“点亮一盏灯”每次活动接受捐款时,都会通过拍照的方式记录全过程,然后将照片上传论坛,向网友和公众公开。董国光说,慈善的生命力在于公开,用这种方式留下存根,公布明细账,捐赠的网友才会放心,才会更愿意参与,奉献爱心。再如开展慈善监督,只有建立在对慈善组织及其活动有效监督的基础上,才能善待每一份爱心,让群众放心捐款。  因此,慈善法的实施与其说是对慈善法律制度的完善,不如说是一次改革举措的落实。如实施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制度,实行慈善组织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公开募捐资格许可制度等。作为政府部门,要落实好改革的每一项举措,规范慈善主体行为,实施公开募捐行为规范,维护捐赠人合法权益,保障慈善财产合法使用,促进慈善服务工作,加强慈善信息公开。还要完善监管体系,在降低慈善组织准入门槛、放宽公开募捐主体范围的同时,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  对广大慈善主体而言,则重在激发慈善主体活力,要完善慈善组织内部治理,落实优惠政策和支持条件,完善褒扬奖励制度和鼓励措施,营造“慈善人人可为,更应人人乐为”的良好氛围,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参与慈善活动。只有建立起依法行善的一系列法律规范,才能让捐赠者放心,让爱心走得更好、更久远。

再生者为何 发表于 2016-9-7 11: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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